【還押候訊】劉頴匡涉煽惑他人非法集結 控方申請合併兩案處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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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03/16 19:33

最後更新: 2021/03/16 19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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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劉頴匡昨由囚車押解至區域法院再提訊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前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涉發起於去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,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及拒絕服從警員命令罪,案件今(16日)於區域法院再訊。控方繼續申請將該案與另外3名涉在遮打花園暴動及傷人的被告的案件合併,辯方需時考慮是否反對案件合併,以及等待法庭批出其中一名被告的法援申請,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再訊,被告續准保釋候訊,惟劉頴匡在47人參與初選涉違國安法的案件不獲保釋,暫須還押候訊。

被告劉頴匡(27歲)被控1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及1項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員命令罪。控罪指他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,以及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服從高級督察34135發出的命令。

另3名被告的案件同時提堂,3人依次為學生李旭熙(20歲)、運輸工人陳國榮(34歲)及無業的楊皓泓(20歲)。他們涉於遮打花園及長江集團中心外一帶參與暴動、有意圖而傷人及串謀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等被控。

兩案今再訊時,控方繼續申請將兩案合併,劉頴匡的代表律師表示需時考慮是否反對案件合併,而另案其中一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,其法援申請未獲批出,故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再訊,除因另案而還押的劉頴匡外,其餘3名被告繼續保釋候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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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